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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保全与先予执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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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5103什么是编号?

行为保全与先予执行的区别

行为保全与先予执行的区别。

咨询者:fa295071广东
[咨询时间:201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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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张长春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503719665
积分:592
]
回答时间:2011-11-06 10:20
张长春
1、适用范围不同,行为保全仅适用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这些知识产权的侵权案件,而先予执行适用于四费一金和索要劳动报酬的案件。
2、适用的前提不同,前才要求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后者的前提是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当事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并且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
3、适用阶段不同,前者可以在诉讼前申请,后者只能在诉讼中申请。
4、前者需要提供担保,后者不需要提供担保。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11-06 13:56
吴君瑜
适用条件不同,少数情况如支付医疗费,工作报酬等才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邹兵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15261454
积分:9369
]
回答时间:2011-11-06 16:30
邹兵
1、适用范围不同,行为保全仅适用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这些知识产权的侵权案件,而先予执行适用于四费一金和索要劳动报酬的案件。
2、适用的前提不同,前才要求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后者的前提是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当事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并且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
3、适用阶段不同,前者可以在诉讼前申请,后者只能在诉讼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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