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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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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46什么是编号?

工伤咨询

请问工伤是否只有一个月的待遇,休养期间超过一个月是否按病假算。

咨询者:17394915...重庆
[咨询时间:2008-11-0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喻利琴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911674054
积分:4819
]
回答时间:2008-11-05 14:46
喻利琴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鲁宗英律师
[地区:重庆-涪陵区
手机:13896701975
积分:201
]
回答时间:2008-11-05 14:42
鲁宗英
你能将你的情况说得更清楚一些吗?比如:你的伤残等级是多少级?因为这些情况直接影响到你所享受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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