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其他 > 

现茫然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6457什么是编号?

现茫然

请问在派出所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因各种原因派出所不给结案,它的时效是多长???

补充说明:
主要的问题是我被对方打了,已经够成轻伤。对方仗着当地派出所有关系,认为我的伤就给完医药费就要了事【在派出所已缴了我所看的医药费】。我想要对方受到刑事责任。派出所就拖。到现在这事情都没有处理好。请问这样的案件【案件没有结案】情况受不受时间的限制???
咨询者:wu888kon...浙江
[咨询时间:2009-12-3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周光成律师
[地区:江苏-淮安市
手机:13064938045
积分:16037
]
回答时间:2009-12-31 18:38
周光成
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后,进入侦查阶段,对于这一阶段是直到破案为止,没有时效规定。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31 19:36
魏国鹏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是有办案时限的,不能超期办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请结合你的案情,看是否存在上述情况,具体计算公安机关的办案时限,看是否属于超期办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唐康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43140357
积分:7288
]
回答时间:2010-01-04 19:23
唐康
案件立案后,如果公安机关没有抓到犯罪嫌疑人破案,这个案件就不能结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