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参考《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和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之规定处理。
1。女方以做手术要辞职,租房,坐月子为由要求我回国照顾, 其中坐月子就要近6万。 如果不回去就生下来,或者给她50万做补偿。
2。 还威胁说要人肉我(彼此不知道姓名住址工作等信息,仅通过qq联系但是她应该有我一两张生活照), 以及生下孩子来赖我一生之类的话。
请问这样的事情该如何解决?
在法律角度上, 如果双方没有任何感情基础, 不是合法夫妻, 女方强行生下孩子, 男方必须要负抚养权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