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0年10月至2010年12任职于河北鹏达广告分公司,酒吧经理一职。月薪1500元,于2011年1月调任河北鹏达广告总公司。于2011年1月中旬提出辞职,公司予以批准。
至今鹏达广告分公司还未发放给我2010年12月份工资1500元余元。
打电话与公司负责人,负责人以公司财务紧张为由拖欠至今。
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