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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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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3466什么是编号?

工伤事故

我一个亲戚在武清杨村一个回迁房的工地上打工(是女性、年龄54岁,是工地的二期工程、做的是电梯操作工),昨天下班后,从工地的生活区楼梯上踏空摔了下来(楼梯位置没有照明设施),造成颅内瘀血,做了开颅手术。

由于工地的二期工程用的电梯是租来的,现在出了事故,我们找工地安全部,他们说要我们找电梯所有者,可是电梯所有者又说电梯的操作手是又工地雇佣,所有工资也是由工地的项目部发放的,应该找他们。

到现在人做了手术还没有一个人来问过此事,我们不知道到底该找谁?他们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他们如果都不管的话,我们可以起诉吗。

咨询者:塘沽天津
[咨询时间:2011-10-31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许娜平律师
[地区:天津-塘沽区
手机:13920517351
积分:6455
]
回答时间:2011-11-01 21:43
许娜平
可以起诉,现在可以找该工地的所属公司及直接责任人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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