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向朋友借款98000元,到期后还是无力偿还,被逼无奈只得签署了一份抵押担保合同,但是担保物我并没有实际的支配权,我也并未向他出具任何可证明担保物属于我的材料或者所有权证明。
所签署的抵押担保合同也未经公证处公正。所签署的抵押担保合同也未经公证处公正烦请律师您帮我分析一下,我是否已经构成刑事犯罪!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