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和b在婚姻关系有效情况下与c结婚后又离婚,后来再与b离婚,这种情况下,假如受害方和其他人均不追究那么法院或检察部门会追究吗?还有ab是在不同省判决离婚的那么ac在另外的省办复婚民政局的电脑系统里能否ab的判决离婚记录呢?有劳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