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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隐私权与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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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301什么是编号?

侵犯隐私权与名誉权

律师您好!我遇到这样的情况:

被他人非法盗取网络博客、空间、邮箱帐号,非法进入我的网络账户,窃取个人隐私(不排除更改个人信息以扭曲事实),并夸大其词在我配偶身边对我进行诽谤、侮辱,挑拨我们关系,导致我情绪波动,感情破裂,严重影响我生活。

而事实是那些隐私并非对方所说的那么夸张,也不是对方所讲的那种情况。

我想知道如果我起诉对方需要哪些证据,以及对方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若法庭判对方侵权(隐私权和诽谤权)罪名成立,对方大概会有怎么的判决,坐牢还是赔偿损失?

谢谢!

咨询者:fa112349广东
[咨询时间:200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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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27 19:56
魏国鹏
1.对方以非法的手段进入你的网络空间,虚构事实对你的人格和名誉进行诋毁,已经给你的名誉权造成了损害,构成了侮辱、诽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本案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你可以选择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也可以选择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附带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
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对方在网络上的传播资料、证人证言等。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10-01-08 18:22
熊世松
给你的名誉权造成了损害,构成了侮辱、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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