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18周,由于身体不适,向公司申请停薪留职(用假条写的一份申请书,没有标准的版本)后被公司告知,停掉所有的工资发放和社保。
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做?我应得到的权力有哪些?是不是向我这样的情况,是没有工资可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