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你收取押金,是不合法的,现在最有效的途径是,你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请求退还押金。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你还可以要求两倍的工资,具体金额由你在这家公司上班的期限来定,不过最多只有11个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没给你上保险的话,你还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上保险(前提是你已经上过保险),你之前没有上过保险的话,只能要求补偿了。
我是一名美发工作者我到公司上班前缴纳了500押金《公司称学习费》上班后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在工作中扣押金2500元!现在离职!公司不退押金,我到丰台区劳动监察队填了份投诉资料,可是一个月过去了没有消息!请问我的押金可以要回吗?怎么样的方法最快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