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变更,但你可以按照公证遗嘱继承房屋,该房屋拆迁,你可以得到回迁楼房.与你父亲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
我是北京农村的居民,我家于2007年析产,其中家中的8间房归属我奶奶。
我奶奶于2007年底留下公证遗嘱,所属我奶奶的8间房在我奶奶百年之后由我继承。
2009年我奶奶去世,现我家正面临拆迁,我是居民,请问我需要去大队变更这8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吗?如果我父亲不配合我做变更宅基地使用权,我如何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
如果我无法变更宅基地使用权,我是否有权利得到回迁楼房。
通过网上查到信息如下:在农村合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也就是所说的“地随房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