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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和抚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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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2701什么是编号?

房产和抚养问题

各位律师您们好!百忙之中打扰大家,希望能帮我解答一下 1、我家住在黑龙江,有一女孩,小孩于2006年末结婚,嫁到北京市,男方是北京市昌平区户口,2010年5月以男方的名义申请到一套北京市两限房,我们代女儿交20万首付,有银行转账凭据。

2、男方是北京市的,男方父母为该房给付16万元。

我们给女儿交的房款算是赠与吗? 3、剩余部分以男孩的名义贷款。

贷款期为十年期。贷款期为十年期逐月偿还。贷款期为十年期逐月偿还4、经济状况:女儿和姑爷均无正式工作。

2009年初,自女儿怀孕后期起至女儿生小孩到现在就没有了任何经济来源,只靠姑爷打工收入付租房租金和维持生活。

5、因男方母亲在其女儿怀孕和生育期间插手他们生活过多,引起家庭矛盾并造成家庭矛盾激化至小孩夫妻分居。

分居期间男方与三者相好(第三者)但我女儿手中没有特别特殊的证据。

只有几个男方发的信息,和一张男方和第三者的照片。

男方跟第三者没有私生子,也没有结婚证等,我的证据还算证据吗? 6、现在小孩要离婚,主要问题是处理房产问题和抚养问题。

7、我们做父母的想法是: ⑴、二限房是以男方的名义申请和够买的,房贷也是男方每月给付还的。

我们要求我们的小孩主张房产所有权,得到房子,我们想代小孩退还男方出资,并为了避免以后因房产发生纠纷,我们是否可以再和小孩签订一份房产转移协议,当房子可以上市时,将房子转到我们夫妇名下是否可行? ⑵、姑爷目前也想得到该二限房房产,如果姑爷得到房产,我们又怎样能收回原出资?(3)婚后我们有一个男孩,今年2岁多,一直由我看护,偶尔男方的父母待看!我们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但孩子的户口落在了北京市!

咨询者:fa292584北京
[咨询时间:2011-10-28
悬赏分:
解答数:8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8
廖锋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8774870291
积分:238
]
回答时间:2011-10-28 21:19
廖锋
PLEASE CALL ME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10-28 22:15
赵江涛
您好: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10-29 08:02
牛国荣
女方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下,应归女方抚养,由男方支付抚养费,同时要求该房屋的产权,给予男方一半房款的补偿。建议聘请律师提供代理为好。
王伯辉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172503
积分:5164
]
回答时间:2011-10-29 08:39
王伯辉
房屋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去分割。详细咨询请电话联系。13910172503
周朝斌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101510153
积分:735
]
回答时间:2011-10-29 10:17
周朝斌
本案涉及以下问题:
1、离婚: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或虽同意离婚,但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不成协议,只能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财产分割:房产是婚后共同购买,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已经偿还的贷款视为夫妻共同偿还,未偿还的贷款共同偿还。如果一方取得房产,需要给予另一方补偿。但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子女抚养:《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后,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4、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男方没有上述法定过错行为,法院不会支持女方赔偿请求。
5、《婚姻法》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因此,双方父母的出资应当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建议:此案比较复杂,委托律师处理可以最大限度保护女方利益。
周朝斌律师于 2011-10-29 15:1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1-10-29 10:22
阎书波
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要弄清楚是谁申请的两限房,是以几个人的名义申请的。Q Q1508661101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0-29 11:41
刘子若
该房屋属于你们女儿女婿的父母双方出资首付,还贷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虽然只登记女婿一个人的名字,但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要进行平均分割。可以由一方占有房屋,给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小孩在父母离婚时一般都由女方进行抚养。争取抚养小孩主要是要看谁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小孩。抚养小孩的条件一般应当包括经济能力、抚养的时间和空间、给予小孩更多的关爱和呵护、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等四个方面。
建议聘请律师代理,提供法律帮助。具体可以联系我。
宋娜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1613
]
回答时间:2011-10-30 16:18
宋娜
你好!

此问题已经回复,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当面咨询为好,以便做更详细的解答。
北京知名律师 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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