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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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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263什么是编号?

没有结婚证

我们没有结婚证但是小孩1岁了,现在他想分手,我去年生小孩出了以外切除了子宫,他应该承担什么费用。

咨询者:fa112269湖南
[咨询时间:200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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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26 14:42
魏国鹏
1.你们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孩子的合法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现在分手由于孩子的年龄较小,所以由你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你由于生孩子造成了子宫切除,是为了男方而造成了,男方应该赔偿你医疗费用,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此外,由于影响到了你以后的生育能力问题,你还可以要求男方支付你精神损失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彭水生律师
[地区:广东-肇庆市
手机:13826832991
积分: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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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09-12-26 19:36
彭水生
1、你与他的关系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你与他所生育的小孩,属于非婚生孩子,但同样受法律保护,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他应该承担相应的抚养费;同时,你还可以要求他承担医疗费等费用。
刘玉才律师
[地区:河北-邢台市
手机:1393370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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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09-12-26 22:10
刘玉才
你们是同居关系。孩子是非婚生子女,孩子还在哺乳期,应归你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09-12-27 12:41
牛国荣
没有结婚登记,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但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标准为每月为20%-30%;另外你的身体的伤害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你一定的精神抚慰金的补偿。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10-01-08 21:05
熊世松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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