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苏律师分析如下:该交通事故中,汽车驾驶人正常行驶无责任,摩托车驾驶人应担全责。对于赔偿问题应作如下处理:因汽车驾驶人无责,且投保交强险,可由交强险保险公司对摩托车驾驶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直接赔付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器具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在11000元限额内赔付;医疗费、伙食费等在1000元限额内赔付;车辆等财产损失在400元限额内赔付;摩托车驾驶人余下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而汽车驾驶人的人身财产损失应全部由摩托车驾驶人个人承担赔付责任。
苏村野律师于 2009-12-25 19:47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