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拆迁户,想咨询一下,去年我家碰到拆迁,拆迁办发的宣传手册上注明:每间补偿房屋都配有一个12平方米左右的独立储藏间,储藏间高度低于2.2米的以储藏间面积的一半记进房产证,可是当今年去拿补偿房屋时储藏间面积却不记录到房产证上,还说那份宣传册是造房之前发的,现在没有这条规定了,我想问一下这算不算欺骗我们?那份宣传册难道就是废纸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