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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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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2182什么是编号?

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10年11月到11年5月在焦作博世汽车有限公司工作,期间约定的试用期是3个月,可是3个月后公司没有和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同时也没有给我交纳社会保险,约定工资是每月1200元,但每个月公司都要在工资里扣除200元作为押金,直至扣到1000元为止,2011年5月初我一再提出离职,并按要求进行了工作交接,离职后一个月后我要求公司退还押金和最后一个月工资,但至今仍未退还,我想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改怎么做呢?

咨询者:fa292061河南
[咨询时间:2011-10-2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张红圈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598873776
积分:966
]
回答时间:2011-10-27 14:37
张红圈
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写个仲裁申请书,提交给劳动仲裁委员会。
丁光华律师
[地区:河南-濮阳市
手机:13137357799
积分:33144
]
回答时间:2011-10-27 18:14
丁光华
应当尽快搜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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