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时限已过2年 ,对原审判不服,只一审,现应怎样维权。
被告开发商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具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资质,在建设项目处设立售楼处向社会公开预定销售商品房。
我们首付房款40%,并签订“预约申请书”。我们首付房款40%,并签订“预约申请书”我们申请双倍返还一审法院判退还本金及利息。
但判决已两年,已保全并申请强制执行,但保全财产一直未执行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