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处三层楼的私房,于95年建造。我有一处三层楼的私房,于95年建造其中2/3房子的批复是我的名字,剩余1/3的房子批复是我的父亲。
当时是因为我父母说造在一起,由我为他们养老送终,以后这个1/3也是归我所有。
整个房子的建造由我一人承担,没有让父母出过一分钱。
并且至今也已经居住在一起15年了。并且至今也已经居住在一起15年了非常和睦。并且至今也已经居住在一起15年了非常和睦我现在的问题是,我父母共有7个子女,将来他们是否有权来分得父母的1/3房子。
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