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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执行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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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095什么是编号?

这样执行可以吗?

执行应是按生效的判决书。执行应是按生效的判决书但是法官执行时却是按过时的判决书,并且现在的判决书前后矛盾,原告都没法提出执行多少,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官仍按失效的强制执行通知书去执行。

这样的情况,被告如何维权?

咨询者:publicre...北京
[咨询时间:2009-12-21
悬赏分:
解答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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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杨霄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693152722
积分:1823
]
回答时间:2009-12-21 10:04
杨霄
判决书上载明的内容应当是很明确的,一般来讲判决书不会相互矛盾,除非有一个判决书被后来的判决书否定。
总之要按最新的判决执行。
如果法院按失效的判决执行,你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并附上最新的生效判决。
禹怀律师
[地区:江苏-宿迁市
手机:18724185544
积分:302
]
回答时间:2009-12-21 11:10
禹怀
具体情况不详,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为宜!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814
]
回答时间:2009-12-21 11:51
按生效的判决书执行 具体情况的话联系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09-12-21 12:43
李红伟
你好:
法院是不能按照失效的判决来执行的。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21 17:26
魏国鹏
如果判决书生效时间已经超过两年了,则法院不能再强制执行了,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被告可以依法维权,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09-12-25 11:38
赵江涛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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