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是劳动法律关系,你占有公私的备用金拒不返还属于刑事法律关系可能判刑的,建议积极返回,然后与单位协商不成支付工资事宜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
我是在一家私企做文职的,公司发了2000元作为交水电费的备用金给我们使用。
我请事假没有按时回来公司把我开除了,但是我没有回去办理离职手续。
该给的工资也没有给我。该给的工资也没有给我现在公司要我交回2000元的备用金,不然报警。
但是因为他没有跟我结清工资我不愿意给。但是因为他没有跟我结清工资我不愿意给现在公司要是报警的话,能给我定罪吗?要是定罪的话怎么判呢?请教一下!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