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计划生育的法律规定,没有获得批准生小孩,是要受处罚的。
我是一名公务员,和女友谈恋爱一年多,她怀孕了。
我们很想要这个孩子,打算把他生下来,可是有一天她很忧心忡忡的告诉我:她二年前结了婚,现在有个老公,在国外,当时是因为家人的反对,一时冲动去拿的结婚证,结婚后男的就去国外了,两个人没什么感情,也一直没生活在一起。
她请求我的原谅,说应该早点告诉我,早点办离婚。
我原谅了她,她找男的办离婚手续,男的不同意,结果上述到法院,法院判离婚,男的不服,上诉,现在小孩还有一个月就要生下来了,法院的判决还没下来,而我单位一直在问我,你女朋友不是有小孩了,怎么还不来办理准生证?
我担心的是,如果在小孩生下来之前法院还没有进行判决,我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吗?我该怎么办?急盼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