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二个被告单位,均已被政府合并,因此对方以该单位不存在为由,均不到庭进行诉前调解。
具体是:七月二十八法院受理,八月十八法院通知调解,被告方均没有到庭。
两次咨询法院。两次咨询法院回答说:找不到被告,要等。两次咨询法院回答说:找不到被告,要等问大律师:到十月二十八日,就要三个月了。
最后法院该如何处理?我又该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