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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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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928什么是编号?

农民工法律咨询

一个包工头包了一套房子盖,他没有时间看就喊他们亲戚替他负责监督盖这套房子,房子完工的时候,主人家请客吃饭,包工头也在,包工头也在,结果代替的工头喝多了,回去得时候骑摩托车把人撞死,请问包工头有没有责任啊。

咨询者:fayly四川
[咨询时间:2009-12-1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2-16 11:28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包工头不用承担责任,主人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作为请客方,对于代工头酒已喝多的情况,还向其骑摩托车,有过错,有责任。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09-12-16 14:38
牛国荣
房东和包工头有一定的赔偿责任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16 16:07
魏国鹏
骑摩托车的人是因为喝酒喝多了,引起的交通事故,应该由请客的人和劝酒的人以及其摩托车的人承担赔偿责任。包工头没有请客行为,没有劝酒行为是不承担赔偿责任。注意事故不是发生在盖房子的过程中,所以包工头无赔偿的义务。
雇主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要求包工头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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