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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伤残鉴定标准及事故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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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9104什么是编号?

求助:伤残鉴定标准及事故责任划分

四岁的女儿于8月23日被一货车撞到,造成双下肢共三根骨头断裂,下肢大面积皮肤坏死,目前骨头已接好,骨头接合时用的是钢丝,还留在体内;植皮手术也做好,但留下了大面积的疤痕。现在医院做理疗.

交警判对方负主要责任,我方由于无看护人,小孩独自过马路负次要责任.

请问一下:

1.像这种情况可以定为伤残吗?如果可以,能定为几级?伤残的赔偿是怎样的?

2.交警判定的主次责任是如何划分的?有什么标准吗?

咨询者:ofunazho...湖南
[咨询时间:2011-10-1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张龙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3395580
积分:32313
]
回答时间:2011-10-17 11:11
张龙飞
做伤残鉴定,后起诉要求赔偿。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0-18 12:17
陈平凡
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伤残,先到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具体赔偿标准要等法医鉴定结果出来才能确定。还有不明确的地方可来电或携带相关资料上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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