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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名誉权....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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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8787什么是编号?

侵害名誉权....急!!!

您好,我是一名学生,预备党员,在学校起到先锋带头作用,但是有人在背后散播我感情和生活的谣言,使我的名誉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也使我女朋友的名誉受到了很大的侵害,她现在甚至想自杀,请问我该怎么办??

补充说明:
都是口头散步的,只有我的同学知道,可以作为证据吗?精神损害赔偿索要依据是什么?
咨询者:fa288431北京
[咨询时间:2011-10-15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0-15 21:13
刘子若
你可以在收集证据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10-16 13:59
赵江涛
您好:
想开点,可以作为证据。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10-16 22:48
牛国荣
需要搜集散布的证据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证据,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10-17 17:34
郭军
你好!

需要有实质性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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