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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过错?——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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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过错?——交通事故

您好!我有一辆面包车,之前拉家里周围5个邻居去曹妃甸干活,共收取180元的费用。

由于前几天身体不舒服,让一个朋友拉他们去,180元全给他,我一分钱不要,(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协议,但是工人和工厂那边可以作证。

)但到了第四天,却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受重伤,他有驾照,我和他都没有出租车从业资格证,我需要承担责任吗?我这样赚钱合法吗?

咨询者:fa283902河北
[咨询时间:2011-10-13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周汝东律师
[地区:河北-衡水市
手机:13623388074
积分:898
]
回答时间:2011-10-13 20:48
周汝东
你好,如果你没有收取你朋友的费用和坐车人的费用,你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收取了费用你就应承担责任。你这样赚钱是不合法的,尤其客运,很难保证人身安全。需要有办理营运证,从业资格等。
杨长喜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015580286
积分:6882
]
回答时间:2011-10-13 21:16
杨长喜
1、你不需要承担事故责任;
2、你赚钱的方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1-10-13 23:16
闫建秋
根据你的介绍,和你无关。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李朝霞律师
[地区:河北-沧州市
手机:13011985039
积分:2692
]
回答时间:2011-10-14 07:43
李朝霞
你不需要承担责任。你的行为不合法,应取的营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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