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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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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8061什么是编号?

劳动合同

你好律师,我自2010年7月进入东营一家私人企业上班,刚开始 签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过后一直没给我再签任何合同。

我们公司要求转正半年以后才给缴纳社保,有一部分人已经给交了,但到现在我的也没给我交,我多次要求,但公司总说涉及到社保要全国统一这一块,不能办理.但我打电话到社保局,人家说就算保险没有转移过来,还是可以交费的.(因为我以前是在淄博缴纳的,到现在我自己还没有转移到东营,但已经停交了)。

如果我向劳动仲裁举报,能赔偿我吗?赢的机率有多大。

补充说明:
可我觉得公司不给我签合同和我的保险转不转移没有直接关系。再说他要是给我签了合同我会立马把保险转移到东营。现在的问题是我工作了一年多公司都不给我签任何合同,我如果举报是否可以得到双倍补偿?证据是不是需要我自己收集?
咨询者:fa287174山东
[咨询时间:2011-10-13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于柱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11735168
积分:10002
]
回答时间:2011-10-13 13:49
于柱
单位应该给你补缴,但是你自己的原因是单位很好的抗辩理由,你自己不办,就不能要求别人给你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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