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实际损失,要求邮局赔偿。
尊敬的律师:2011年9月5日17点25分天津市河西区土城邮局接收本人快件黑色海尔m-100摄像机一台,7日网络显示到达青岛,9日仍未投递,因此本人到土城邮局询问并填写了三联查询单,没想到此查询单石沉大海杳无音讯,无奈,本人委托收件人按信件编号在青岛查询,结果青岛邮局处理中心14日回复说未见此件。
15日再找土城邮局催查,工作人员说如果丢失由邮局申请赔偿,您回去听信儿,16日土城邮局电话告知确认此件已丢失待赔听信儿。
26日通知我说邮局只能赔付三倍运价!我该如何维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