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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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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704什么是编号?

关于房产抵押

15年前我用房产证作抵押向银行贷款5万元,此后每年签字确认此项贷款,但是最近3年银行没有进行追款和确认(贷款至今没有偿还)。

我想咨询一下,银行是否已经过了起诉期,是否还有权没收我的房产?

咨询者:宾四四川
[咨询时间:2009-12-0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09 21:44
魏国鹏
银行已经超过了对你起诉的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该条规定,银行没有权利没收你的财产了。因为主合同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房产抵押合同属于从合同,自然就不存在了。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方红律师
[地区:贵州-兴义市
手机:15308599588
积分:60
]
回答时间:2009-12-09 23:27
方红
没有过起诉期限,但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保护期限是二年,法院受理后将不会判决支持银行的诉讼请求,所以你的房屋是不会被没收的。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6195
]
回答时间:2009-12-10 07:07
因为主合同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银行没有权利没收你的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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