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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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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668什么是编号?

遗产分割

父母不在了.我们姊妹五人.从法律上讲.应该这么分。

咨询者:cat辽宁
[咨询时间:2009-12-09
悬赏分:
解答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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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8
周光成律师
[地区:江苏-淮安市
手机:13064938045
积分:16037
]
回答时间:2009-12-09 08:35
周光成
一般情况下应当均分。在分的时候对赡养老人较多的继承人、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等可以适当地多分。
吴远国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
积分:22257
]
回答时间:2009-12-09 08:54
吴远国
你们几兄妹都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重庆忠县律师吴远国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09 08:56
魏国鹏
你们姊妹都属于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你们 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根据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分割: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
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532
]
回答时间:2009-12-09 09:14
你们姊妹都属于同一顺位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
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建议协商解决,毕竟都是自家兄弟姐妹差不多就行。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09-12-09 10:04
牛国荣
由你们五人按照继承法进行平均分配,但应该照顾生活困难、没有生活能力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孟庆红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776666532
积分:2042
]
回答时间:2009-12-09 14:09
孟庆红
继承人平均分割财产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09-12-09 15:53
李红伟
您好:
如果您父母生前未立有遗嘱,遗产原则上由你们五人共同继承,如果继承人对被继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多分得遗产。
仲玉华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5146366977
积分:4232
]
回答时间:2009-12-13 18:16
仲玉华
你好,如果你父母在世时没有立遗嘱,按法定继承,你们姐妹五人都是法定继承人,一般来讲应平均分割遗产。其中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要求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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