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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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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6612什么是编号?

工伤理赔

我是地板安装工人,我与一个地板专卖店老板有十年左右的劳动关系,工资但没有劳动合同。

工资是按地板的平方数发的。工资是按地板的平方数发的我在他的工地上锯伤了手。

请问这属于工伤理赔额范围吗?如果是应该如何索取赔偿?

补充说明:
我们是有活就按平方结钱的 没活是没有工资的
咨询者:fa285983上海
[咨询时间:2011-10-0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许仙源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8059082036
积分:1789
]
回答时间:2011-10-09 03:52
许仙源
你与老板之间已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伤残评定,要求赔偿;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1-10-09 10:57
汤广芝
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属于劳动关系的,属于工伤范畴,由用人单位自工伤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超出时限不予申请的,劳动者也可以委托律师自行工伤认定。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10-09 13:43
陈晓云
属于工伤,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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