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从合法程序上A对该土地有承包权,其转包村里亦认可,但重表签订承包合同后,A不再同意转包,与B之间的转包解除,B应让出承包地,但A应对承包地上B所建房屋进行适当的补偿,以建房成本为限。交费方式与承包期限无关。虽无审批手续,但该建房的成本应予以补偿。
a先生承包自村荒地一块,(因为大队说随时用随时收回,所以采用的是年交的方式往大队交钱)因a先生暂时不用,转包经b先生,以a先生的名字往大队交钱8年,后来嫌麻烦让b先生直接往大队交,就是以 b先生的名字往大队交了6年,(b先生在此地上建 有房屋3间,).现在a先生又与大队签订了20年的承包合同,a先生想让b先生让出承包地,而b先生迟迟不肯,请问a先生可以 让b先生让出承包地吗?承包地上的房屋需要对b先生进行补偿吗?
1 是不是一年一交费,交费期满后, 合同就自动解除.
2 在没经过大队许可的情况下,没有任何审批手续,这种建房是否需要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