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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2个月,分公司突然要解散的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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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6323什么是编号?

怀孕2个月,分公司突然要解散的补偿问题?

妻子怀孕2个月,在深圳的分公司突然说要解散,入职之日起也没签劳动合同。

请问:1、分公司属于总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这种解散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解散,如属于解散,是否有法律支持三期生育补偿?有无条文?

2、这种纠纷,如何最大限度得到赔偿?

咨询者:suiyue88广东
[咨询时间:2011-10-0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王同林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524592
积分:6648
]
回答时间:2011-10-08 09:30
王同林
可以要求赔偿。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10-09 15:47
吴君瑜
1、可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2、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3、协商 不成的,尽快提起劳动仲裁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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