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怀孕2个月,在深圳的分公司突然说要解散,入职之日起也没签劳动合同。
请问:1、分公司属于总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这种解散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解散,如属于解散,是否有法律支持三期生育补偿?有无条文?
2、这种纠纷,如何最大限度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