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
优先续约权应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优先续约权应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个租凭一间店面,今年10月份到期,但房东说要收回。
但我了解房东收回其目的并不是自己做,而是要转让给别人,从中获取转让费。
我不干心(当时我是从别人那转让过来的,而且装修费也花了几万)。
合同上注明了,房东要说收回,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
但房东是只是在7月份口头通知了,但我没在意(只是觉得合同到期,房东只是想涨房租而以。
上次续签合同就是这样,说要自己做,结果以此理由涨天价租金)。
另:合同上我有优先续签权,请问房东如果不是自己做,是否权转让给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