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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水烫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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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592什么是编号?

开水烫人事件

昨天,在超市门口停着一辆自行车,车主不在现场。

车子的前车篮子里放着一个大的热水瓶,瓶里有刚泡的开水。

当时我没留意。当时我没留意我的轻便摩托车在倒车时不小心撞倒了自行车。

自行车倒了开水瓶爆了,开水烫到了一妇女的脚上。

形成小面积烫伤。形成小面积烫伤在此事件中我该付多少责任?谢谢帮忙回答下。

咨询者:higtl上海
[咨询时间:2009-12-06
悬赏分:
解答数:8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8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06 22:50
魏国鹏
自行车的车主将热水瓶放在自行车里,很容易被人不慎碰到,没有尽到安全的义务,超市的管理人员应对此进行安全防范管理措施,你开车也有不慎的过错,都应该承担适当的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车主应承担主要责任,你承担20%左右的责任较为合适。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李宪刚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393211062
积分:1015
]
回答时间:2009-12-07 09:16
李宪刚
共同责任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6195
]
回答时间:2009-12-07 09:31
共同责任,你也有不慎的过错,都应该承担适当的责任.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09-12-07 10:16
李红伟
你好:
应由你与自行车车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任济舟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5316556340
积分:4542
]
回答时间:2009-12-07 21:50
任济舟
你承担赔偿责任。
唐康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43140357
积分:7288
]
回答时间:2009-12-08 09:50
唐康
超市、自行车主和你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09-12-08 16:55
牛国荣
你和车主应该承担此次事故的赔偿责任。
李军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611714604
积分:2509
]
回答时间:2009-12-11 11:14
李军
你与车主承担共同责任。车主责任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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