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4日,我在超市门口后退时撞倒了一辆自行车,自行车前车篮子内有一开水瓶,自行车主不在现场。
自行车倒下时开水瓶破裂,水浇到一妇女脚上,形成小面积烫伤,在此事件中我该付多少责任?请大家帮帮忙,解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