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杀人犯没有经济能力又之后被执行死刑,那你恐怕只能到民政部门申请救济。因为杀人犯的亲属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目前我国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所以说对杀人犯判决很多经济赔偿基本是没有意义的。
我妻子有个侄子在广西南宁市做香烟小贩(在路边摆小摊),不幸被人杀害,凶手当场抓获。
可是凶手他没有父母以及兄弟姐妹,也没有经济能力。
可是我侄子的尸体一直还在殡仪馆里面,还没有火化。
我的哥哥他家中也是非常贫困,上有80多岁父亲,我的嫂子又不在家。
我哥哥从儿子出事以后,就卧床不起。我哥哥从儿子出事以后,就卧床不起可在我们安徽老家也出不起这批昂贵的安葬费啊!我在这只好请求各位律师能够给我想个解决的办法。
拜托你们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