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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想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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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5242什么是编号?

离婚想要孩子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没有工作一直在家照看19个月的儿子,我对象有工作但是好赌,导致欠下不少外债,但是这样的日子我过够了,想跟他离,想要孩子,男方不同意,要是打官司,我能赢么。

咨询者:fa284540山东
[咨询时间:2011-10-02
悬赏分:
解答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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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10-02 16:11
陈晓云
1、婚姻自由,你有权向法院起诉离婚。
2、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因男方有赌债恶习屡教不改的,法院可据此判离。
3、判离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0-02 16:34
魏国鹏
1、男方没有家庭观念,你们的感情破裂,你有权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2、男方的情况不适合抚养孩子,孩子由你抚养,他支付抚养费。
3、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许仙源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8059082036
积分:1789
]
回答时间:2011-10-02 18:29
许仙源
按照法律规定和最高院解释,离婚时19月大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男方承担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许仙源律师于 2011-10-05 05:2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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