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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期间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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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505什么是编号?

上下班期间的交通事故

律师您好:我家工人在上班的路上,十字路口处被一辆银灰色面包车撞伤,左脚骨折。

之后面包车逃逸,面包车的号牌没有记住。之后面包车逃逸,面包车的号牌没有记住我想咨询的是在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厂子有没有责任?谢谢。

咨询者:fa110915山东
[咨询时间:2009-12-04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09-12-04 13:02
牛国荣
该员工属于工伤,应该申请工伤认定鉴定程序,然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2-04 13:04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构成工伤,交纳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否则,由你方承担。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09-12-04 14:54
李红伟
你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故对方构成工伤,在这种情况下你应当承担责任。
张亚南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241419529
积分:612
]
回答时间:2009-12-04 15:41
张亚南
按照工伤对待
黎刚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908057034
积分:445
]
回答时间:2009-12-04 22:57
黎刚
按照目前《工伤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员工沿着平时上下班路线出现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单位应承担责任。前段时间关于《工伤认定办法》修改草案已经提出该条规定可能取消。但没取消前,仍具有法律效力。
任聪芬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5964027812
积分:861
]
回答时间:2009-12-12 10:11
任聪芬
你好!你家?如果和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则职工属于工伤。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交给社会保险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各项费用。如是雇佣关系,则不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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