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c房东和d房东承租了2间商铺,均有转让权,打通后用于经营,在合同期还剩1年时,我将2间商铺的经营权转让给了b, 转让期为4年,同时我向c房东续签了后3年的合同,又将b带到d房东处,由b与d房东签订了后3年的合同,之后b与d房东协商解除了后3年的合同,现在b以合同履行不能为由要求我退还转让费,并不再履行转让合同的其他义务,是否成立?我是否可以要求b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