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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要求再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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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4153什么是编号?

能要求再审吗

请问,我离家多年,去年有人在县法院告我,县法院在报纸上公告送达传票,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9月6日在我缺席的情况下判决,一年之后的今天找到我要我执行判决,我能要求再审吗。

咨询者:fa283383安徽
[咨询时间:2011-09-27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张留安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937972431
积分:6776
]
回答时间:2011-09-27 23:21
张留安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你说的情况,只要符合再审的法定条件,在法定的期限内,完全可以申请再审。

回答

1
卢佩伟律师
[地区:安徽-蚌埠市
手机:13955280505
积分:6003
]
回答时间:2011-09-28 09:32
卢佩伟
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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