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6年经人介绍买了一套集资房,之后老板没有资金完成房屋建造工程,2010年老板找了一个合伙人一起來完成房屋的建造工程,2011年6月份房屋基本完工,其合伙人将我2006年所订的房屋卖给别人,原因是前任老板沒钱,请问我这房子还能要回来吗,须要通过什么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