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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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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4145什么是编号?

房产继承问题

我想咨询一下,我妻子得癌症去世5年,没有孩子,我俩有一楼房(结婚后厂子分房,以我名字购买)。

妻子治病花了好多钱,至今我没有还完,我想把房子卖掉还钱,房子能卖20万,丈母娘要5万,我问一下,她有要这钱的权利吗?如果有根据法律能分得多少钱?

咨询者:fa283370辽宁
[咨询时间:2011-09-2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马明刚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5604598000
积分:1889
]
回答时间:2011-09-27 22:34
马明刚
你岳母可以有继承权,但是如果你和你妻子共同债务要先偿还,有剩余财产才产生继承。
张留安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937972431
积分:6776
]
回答时间:2011-09-27 22:45
张留安
你岳母有继承你妻子的那一部分财产,这是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但为你妻子治病的外债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你们的房产先行偿还,剩余部分,先将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你自己的财产,另一部分作为你妻子的遗产,由你和你岳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
臧宝喜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358877773
积分:469
]
回答时间:2011-10-09 16:56
臧宝喜
需要细谈。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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