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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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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4010什么是编号?

家庭问题

a和b因感情不合离婚后,a与c结婚,成为合法夫妻。c持家不成,败光a所有家产,而且欠了一屁股的债(债均为c所欠,在此期间a均不知)。后来,a患上绝症,在此期间c承担了照顾工作,但不幸的是a还是提前离开了人世。a原先与b有过一女儿,现在上大学一年级,女儿从a处每月领取250元抚养费。c没有工作,没有劳保,但有一儿子(准备结婚,工作收入均不错),可是儿子与c关系恶劣。a上面有父亲,现已退休在家,(每月劳保4000还有两个子女赡养)。现在a去世之后留下一间房子,市场值24万左右。a在世时曾经讲过房子让c住到老,然后产权归女儿。但没有写下来,现经过协商c同意卖房子。

1、房子所卖的钱应该怎么分

2、a的女儿对c是否有赡养义务

3、如果女儿对c有赡养义务,那么房子应该怎么分才可以让c放弃权利

咨询者:fa283231浙江
[咨询时间:2011-09-27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9-27 16:05
陈晓云
1、如债务为C个人债务的,A不必赔偿。 2、A与C结婚,A的女儿并未与A共同生活,故C与A的女儿并未形成抚养关系。故A的女儿对C无赡养义务。 3、房屋若为A个人所有的,卖房屋的钱由A女儿、C 平分。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1
吴建波律师
[地区:浙江-丽水市
手机:13587184384
积分:1391
]
回答时间:2011-09-27 20:37
吴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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