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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不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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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3895什么是编号?

一事不再理

我是浙江的一家企业,与山东的工厂发生贸易纠纷,浙江的法院已经于今年的5月份判决生效,山东工厂败诉,在执行的过程中,得知山东工厂又在当地法院起诉,并寄来了山东法院的传票,我们现已将律师的答辩书寄给山东法院,但山东法院仍然说10月份要开庭,现在我们该怎么做?

咨询者:fa283103浙江
[咨询时间:201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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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9-27 13:16
魏国鹏
民事案件实施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山东方面无权在此起诉你公司,你可以在答辩状中要求驳回原告的起诉,否则你方有权上诉,要求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你开庭时可以去应诉,要求法院驳回起诉,不能不去开庭,否则法院会缺席判决的,按照山东方面的说法判决。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邴朝祥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205719192
积分:5702
]
回答时间:2011-09-27 16:26
邴朝祥
委托律师去开庭就可以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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