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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 劳动纠纷,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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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3761什么是编号?

公司,员工 劳动纠纷,该怎么处理?

本人7月11日入职,已有签订合同,合同上写明试用期为5个月,合同期限至2014年7月11日止。

试用期内和试用期后税前岗位工资不变,公司按照规定办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可到至今所要求加金都未到账,工作时间做6休1,每天6个半小时,可试用期间有一个月要求8个半小时,期间还有3天是早上9点到晚上10点,没有发加班工资,然后我们公司每次开会都是要求早上7:30,我们有三班倒工作时间,上班都是指纹打卡,员工拿不到打卡记录,发工资也是打卡但没有工资单!请问他这属于违法国家规定嘛?我应该怎么维护保障自己的利益?这样的事情我应该怎么处理?有什么方法?找什么处理单位或人?先感谢大家帮忙~。

咨询者:fa282950上海
[咨询时间:2011-09-2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王同林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524592
积分:6648
]
回答时间:2011-09-26 19:53
王同林
劳动监察部门
邹高飞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6872966
积分:13965
]
回答时间:2011-09-27 09:54
邹高飞
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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