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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说借贷关系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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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3611什么是编号?

法院说借贷关系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我该怎么办!

我于2月前经中间人介绍借给其亲戚150万元钱急用投标,说好一个月归还。

当时该款项是在银行直接汇给其亲戚的没有出具借条。

但中间人出具了一张该款项系借给其亲戚的证明。

现在起诉到法院时对方称该款是中间人问我借的并汇给他的投资款,不承认该款是直接向我借的,中间人也反悔说该款是其借的然后叫我打给其亲戚的。

而中间人又没还款能力。而中间人又没还款能力款项汇过去后我也多次打电话给对方过的但没录音。

我现在只有几个借款的间接证人和该款项从别处借来的银行证明。

现在法院认为我们之间借贷的合意还不是很清楚,证据还不够充分!法官说对方一直不承认他借款。

还说中间人的证明属于证言现在中间人又反悔了所以该证据不能确认。

另外我的证人证言是传来证据也不能单独确认的。

请问因借贷关系一审被驳回后我能再以不当得利从新起诉吗!谢谢!还有我是否要等借贷关系被法院一审被驳回后再以不当得利从新起诉,这样法院否认了我们之间的借贷关系对起诉不当得利是不是有利些啊!谢谢。

咨询者:fa282831浙江
[咨询时间:2011-09-26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朱永志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957107276
积分:1994
]
回答时间:2011-09-26 20:42
朱永志
你好,其实你应该在起诉并收到被告的答辩状,了解了被告的意图后,就应该变更诉求。另外此案有个关键问题,不管到底是否借贷关系,借款人是谁,钱是从你的账户打到被告的账户,这一点不假,如果被告主张是中间人从你那借款,再由你账户汇至其账户,这需要对方举证,因为正常的借贷关系,是由出借人直接交付款项给借款人。 详细情况可来电咨询。

回答

2
吴健弘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88839313
积分:36569
]
回答时间:2011-09-27 06:44
吴健弘
你的汇款单据上,签的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本人的名字,对方的狡辩,不会成立;如果你自己无法陈述处理,可以委托律师帮助。
邴朝祥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205719192
积分:5702
]
回答时间:2011-09-27 16:30
邴朝祥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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