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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被鉴定为轻微伤但内伤还继续,还在院看病,想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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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3314什么是编号?

之前被鉴定为轻微伤但内伤还继续,还在院看病,想重新鉴定

我是咨询者:fa281816, 被打事件发生在2010.9.23晚,我的轻微伤鉴定检验日期是2010年10月21日,后陆陆续续觉得身体不适在各大医院看病,最近一次2011.9.17在福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检查后诊断为:胸外伤后胸痛,双肺结节。

医生说过2个月到福州再复查看下。医生说过2个月到福州再复查看下想看下到时能不能根据伤情再次鉴定伤残情况(本人已再次申请做伤残鉴定,但还没有做鉴定,希望等看这次结果)。

咨询者:fa282503福建
[咨询时间:2011-09-2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9-25 13:43
刘子若
如果现在的伤情仍然是原来的伤害行为造成的,你可以等待伤情治疗稳定后,可以申请再次进行伤残鉴定。
周兴芳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075837906
积分:5949
]
回答时间:2011-09-26 09:05
周兴芳
可以要求重新做伤残鉴定.
陈富盛律师
[地区:福建-漳州市
手机:13695916475
积分:2376
]
回答时间:2011-09-26 16:56
陈富盛
你好,人身伤害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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