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怎样讨回工资?(法制日报读者364)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5291什么是编号?

怎样讨回工资?(法制日报读者364)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原先在工厂打工,现已经辞职,去拿工资,工厂以他辞职后没有再干一个月为由拒绝支负以前还有一个多月的工资,请问合理吗?要怎么样去讨?

[法制日报手机报]读者提问(最佳满意答案将刊登在手机报上,并署解答律师姓名)。

咨询者:法制日报...北京
[咨询时间:2009-11-30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09-11-30 11:33
赵江涛
单位做法违反劳动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专业、诚信、高效、严谨、仗义执言、追求公平、公正。 北京赵江涛律师

回答

3
李全永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949012080
积分:1032
]
回答时间:2009-11-30 15:20
李全永
单位做法违反劳动法,可向劳动执法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1-30 16:40
魏国鹏
工厂没有理由不支付你朋友的工资,法律没有规定辞职后必须再干一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拖欠你工资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回你的工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6195
]
回答时间:2009-11-30 17:25
可拿相关资料申请劳动仲裁。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